各教学系:
根据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组织2011年甘肃省基础教育科研课题集中鉴定结题的通知》(甘教规办[2011] 05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2011年基础教育科研成果课题(项目)集中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1、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课题。依据课题管理办法,凡由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课题,必须报送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进行鉴定结题。
2、国家、部委及其他厅局有关教育研究的课题,经本人请示立项单位同意,也可参加甘肃省教育规划办鉴定。
二、鉴定办法
根据《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办法》(附件1)开展鉴定工作。对本次通过鉴定的课题,由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颁发“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证书”,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一项重要依据,并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成果公告”,通过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予以公布。
三、时间安排
我校于6月5日前集中受理鉴定材料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送要求
1. 凡申报参加鉴定的课题,须填写报送《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附件2)一式二份。
2. 报送鉴定材料一式二份,将鉴定材料按要求(附件3)装订成一册并集中装1-2袋,贴好袋面(附件4),便于分类、检阅和评审。所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3. 每位鉴定申报人在提交鉴定成果文本材料的同时,提交课题成果概况(体例见附件5)电子稿件。
4.每项课题须缴纳400元鉴定费。
五、以上附件请从科研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刘文华、彭文鼎
地 址:图书馆一楼105科研处办公室
电 话:8331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