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娱乐投資謹遵基金業協會的《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之規定,隻向特定的合格投資者宣傳推介私募投資基金產品。
貴機構/閣下如有意進行私募投資基金投資,請承諾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的條件。
即貴司/閣下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隻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之一:
(一)本機構淨資產不低於 1000 萬元;
(二)本人金融資產(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托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不低於 300 萬元或者最近三年本人個人均收入不低於50 萬元。
一文看懂私募股權基金開展債轉股及其影響
1、 前言
從2017年11月的資管新規以來,行業的小夥伴每天都處於擔驚受怕的狀態,生怕再來個什麽政策大(yao)利(e)好(zi),雖然資管新規和委貸新規已經基本把私募的非標業務打成半死了。
七部委在周末臨時發的工作通知,似乎在關上一扇門的同時又給小夥伴們打開了一扇窗戶。什麽是可轉債?關於可轉債最近的政策軌跡是怎樣的?未來有何影響?研究院在此為您解讀!
2、 政策推出
2018年01月26日,國家七部委聯合下發《關於做好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相關工作的通知》。
《通知》結合此前金融機構在實施市場化債轉股過程中遇到的具體問題和困境,從擴大資金來源、轉股債權範圍、債轉股企業類型和債轉股模式等多方麵著手解決,幫助企業降低杠杆率。
我國今年要整治金融領域的風險,防止金融空轉,出台了諸如資管新規、委貸新規和私募股權基金投資備案等新舉措。這些舉措在控製金融風險的同時,也限製了債轉股的操作模式,影響了資金利用資管計劃、私募基金投資債轉股的實施。《通知》出台,解決債轉股實施中的問題,同時避免了資管新規對債轉股實施的製約。
3、 科普知識
(1)債轉股是什麽?
所謂債轉股,是指國家組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銀行的不良資產,把原來銀行與企業間的債權、債務關係,轉變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與企業間的股權、產權關係。
(2)債轉股的參與主體有哪些?
此次國家七部委的通知以後,債轉股的參與主體從原來的銀行、銀監會下屬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進一步擴充到私募股權。
(3)政策的出發點是什麽?
原來市場中隻有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參與,市場活躍度並不高。現在新加入了股權類私募的準入,新的參與者會帶來更多的資金以及新的理念。這與中央最近一直強調的提高直接融資大方向吻合。
其次,債轉股的另一個主要目的還是為了防範金融風險,進行去杠杆,也是對12月份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的一個落實。對於整個私募股權行業來說,即是機遇也是挑戰。
4、 政策解讀
(1)市場化債轉股政策沿革
時間 | 政策 | 要點總結 | 備注 |
2016.10.10 | 《關於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 | 明確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參與市場化債轉股,銀行不得直接持股;鼓勵麵相社會投資者募集資金 | 銀監會支持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對鋼鐵煤炭等領域骨幹企業開展市場化債轉股 |
2016.12.19 | 《市場化銀行債券轉股權專項債券發行指引》 | 確立了債轉股專項債的發行條件 | 2017年5月17日,發改委批準了首單債轉股專項債券 |
2017.7.15 | 《關於發揮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引導作用推進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相關工作的通知》 | 支持現有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或新設政府出資市場化債轉股專項基金按四種方式參與市場化債轉股項目 | 是發揮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重要結合點 |
2018.1.26 | 《關於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實施中有關具體政策問題的通知》 | 針對《關於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頒布實施以來,市場化債轉股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明確了十條實施細則 | 政策明顯放鬆,解決債轉股落地率低的現狀 |
(2)四大亮點解讀
亮點 | 政策 | 解讀 |
豐富了債轉股轉換實施手段 | 允許采用股債結合的綜合化方案,各實施機構可根據對象企業降低杠杆率的目標,設計股債結合、以股為主的綜合性降杠杆方案,並允許有條件、分階段實現轉股 | 允許股債結合的綜合化方案,股債結合在不同的時期能起到平衡作用,通過股和債的分層吸引到不同的投資者進入。 |
銀行與股權投資機構合作共贏 | 支持實施機構與股權投資機構合作發起設立專項開展市場化債轉股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 銀行缺乏專業化的股權投資管理能力,而股權投資機構在項目和資金方麵則不如銀行,兩者合作,優勢互補,利於緩解明股實債的問題 |
債轉股不再是國企“專利” | 支持各類所有製企業開展市場化債轉股,支持符合《意見》規定的各類非國有企業,如民營企業、外資企業開展市場化債轉股。 | 企業主體不局限於國企,民企、甚至是外資企業等都支持開展市場化債轉股,這將利於市場擴容,提供債轉股市場的活躍度 |
擴大了債轉股轉股債權範圍 | 轉股債權範圍以銀行對企業發放貸款形成的債權為主,並適當考慮其他類型債權,包括但不限於財務公司貸款債權、委托貸款債權、融資租賃債權、經營性債權等 | 信用債違約後,債權人把債權轉為股權的意願很高,相應需求較大,《通知》為企業信用債違約提供一條可行的解決之道;同時,信用債流動性較好,將信用債轉股或許比將貸款轉股會更易操作 |
5、 對私募股權基金的影響
本次《通知》,市場關注的核心之一在於:允許實施機構設立私募股權基金開展市場化債轉股。
委貸新規及《私募基金備案須知》關於“三類不再備案情形”發出之後,私募基金的非標陣地似乎已經徹底淪陷,但中基協近期召開的閉門會議,正式明確了私募基金可以綜合運用股權、夾層、可轉債、符合資本弱化限製的股東借款等工具投資到被投企業,形成權益資本。
結合閉門會議精神及《通知》,對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而言:一方麵可以運用股權投資+股東借款的投資模式,實現資金發放、對被投企業的現金流分享和稅收安排,進而作為可行的投資工具納入到類Reits業務的交易結構中。
當然,實際操作中,如果股東借款大量發生,成為股權私募基金的主營業務,可能會改變基金性質而被限製,中基協目前對股權私募基金中債權投資的占比也有相應的窗口指導意見。且股東借款的征信登記和抵質押登記仍無妥善的解決方案,還需要進一步的監管配套支持。
另一方麵,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還可以謀求與金融機構債轉股實施機構進行深度合作,通過共同發起專項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與對象企業共同設立子基金等形式,參與到各類所有製企業市場化債轉股業務的項目獲取、股權運作與後續管理中。
最後的隱憂:鼓勵實施機構與私募股權基金合作,是否會演變成讓PE幫助銀行來處理不良貸款,由目前的情勢不好判斷。一旦政策的導向成為這樣,隻怕對PE機構的吸引力並不會太高。
6、 總結
近期大資管行業監管政策梳理如下圖:
上圖可見,按照自上而下的順序,從十九大的“提高直接融資比率,嚴控金融風險”到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再到一行三會的資管新規,本次債轉股的政策屬於同一體係內的配套政策。
同時也應該看到,該通知某種程度上屬於框架性的內容居多,相信未來還會有進一步的細則與窗口指導。